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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艺创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厦门市文艺创作中心系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及报名条件1、招聘岗位:厦门市文艺创作中心组织文艺创作工作人员2名。2、岗位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文艺创作。3、资格条件:岗位一:文学艺术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从事影视创作经历和3年以上宣传文化单位组织文学艺术创作的实际工作经历,其中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要具备中级相关职称;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影视作品、论文、评论5篇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身体健康。岗位二: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艺术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在CN报刊上发表论文或评论3篇以上;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身体健康。二、报名要求请报名者将以下资料寄送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干部处:(1)“厦门市文艺创作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请从厦门网http://www.xmnn.cn、厦门人事网http://www.xmrs.gov.cn或厦门人才网下载);http://www.xmrc.com.cn(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3)专业成果资料(包括主要作品、论文论著、评论、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原件或复印件;(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三、招聘程序1、公开报名应聘者将有关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到厦门市委宣传部干部处。2、资格审查依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3、专家评鉴组织专家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水平评鉴,提出参加笔试建议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4、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7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总分的50%。参加招聘考试的普通教育全日制厦门生源毕业生,按照厦府[2010]69号文件(详见厦门人事网:http://www.xmrs.gov.cn)有关规定,执行相应加分政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5、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应聘者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应聘者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线,可决定该岗位暂时空缺。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作为考察人选,并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6、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客观的考察了解,核实相关资料。7、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面试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招聘岗位聘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公示期间没有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首聘期为三年,含半年试用期。四、有关待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厦门市关于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待遇。(详见厦门人事网:http://www.xmrs.gov.cn)五、报名时间和联系方法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8月26日通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干部处邮政编码:361012联系人:严昌祥、李柳联系电话:0592-5061631、5096037(传真)Email:xcbgbc@xm.gov.cn附件1厦门市文艺创作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厦门市文艺创作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7月22日
发布者:chaqiang